2022年8月27日,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東偉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,并指定紹興大統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該公司管理人。
為保障債權人權益,債權人應當在諸暨市人民法院規定的申報期限內(2022年10月28日前)完成債權申報。
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2年11月10日(星期四)下午14時30分以網絡方式在線上召開(具體參會操作方式另行通知)。
本管理人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規定,勤勉盡職,忠實履行管理人的各項職責。
東偉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○二二年九月十日
附:
以上文件各申報人可點擊下載,申報人填寫和提交債權申報資料前務請仔細閱讀《債權申報須知》。
下載網址:www.mdgeos.com→“通知公告”→本案件公告